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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受到一套戲的感動,所以想寫一個故事,就當是多謝他們拍了這麼好的戲!但是當真正要寫的時候,才發現自己多麼的天真,白癡,膚淺!故事從一個小念頭,到想到故事大綱,再到真正落手寫故事,直到修改,完成,全都是在地鐵(台灣的捷運)上進行!每天只能寫大約五佰字!(很多時只寫了一二佰字)再經過超過三十次的修改,足足用了兩個月的時間!過程是快樂,開心的!因為你會想像和主角是朋友,他的每句說話,都是和你交談一樣!但當腦閉塞的時候,真的很辛苦!但是這是一個好好的經驗!作家,有些人會覺得亂寫一些就可以買到錢,但是當你嘗試過寫作,你就會清楚寫得好,而又受歡迎的是多麼的困難!(不要多,試試寫二萬字!你就會知道!)每個作家的故事,都會有些訊息想帶給大家,你會感受到嗎?
現在故事已經完成,已經把成品再加上一盒很好吃的曲奇一同寄了去台灣!希望他們會收到和喜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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